为巩固前阶段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“两个全覆盖”工作成果,今年,集团公司确定绍兴县排水有限公司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、绍兴县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,以点带面,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,提升全方位、动态化防控廉政风险工作水平。
一直以来,集团公司都十分重视廉政建设工作,通过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设,严格规范“三权”监督,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,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现全覆盖。今年,集团公司又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,确定了工程建设任务较重的3家单位为示范点,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》,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建设工作目标要求、示范单位、工作侧重点及措施保障,通过围绕“依法规范职权、查找廉政风险、评定风险等级、制定防控措施、优化权利结构、实施预警处置和坚持动态管理”等重点环节,围绕“选人用人、工程项目、物资采购、营销管理、财务管理”等重点领域,深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,形成对全系统具有规范指导作用的机制制度。